錨桿可分為土層錨桿和巖層錨桿。當需要控制支護結構變形時,應采用全長粘結型錨桿及預應力錨桿,錨桿宜采用鋼筋、鋼絞線或高強鋼絲。
一、鉆孔
(1)鉆孔前,根據設計要求定出孔位,并做好標記;鉆進方式應根據實際情況選用干鉆、濕鉆或風鉆等;
(2)鉆機就位后,應保持平穩,導桿或鉆機立軸與錨桿傾角一樣,并在同一軸線上;
(3)鉆孔過程中,若遇易塌孔的土層,宜采用泥漿護壁或跟管鉆進,鉆孔完成后應采用泥漿清孔,清理孔底沉渣;
(4)鉆孔的孔深、孔徑應符合設計要求。鉆孔深度不宜比規定值大200mm以上。鉆頭直徑不應規定的鉆孔直徑小3.0mm以上;
二.錨桿制安
(1)下料長度應考慮錨桿的成孔深度、腰梁、臺座的尺寸以及張拉鎖定設備所需的長度;
(2)鋼筋的接頭應采用雙面焊接,焊接長度不應少于5倍鋼筋直徑;
(3)錨桿桿體自由段應途潤滑油和包以塑料布或套塑料管并扎牢,與錨桿體連接處的塑料管管口應密封并用鋁絲綁扎牢;
(4)一般腐蝕環境中的久錨桿,其錨固段內桿體可以采用水泥漿或水泥沙漿封閉防腐,但桿體周圍有20mm厚的保護層;
三.灌漿
(1)注漿管宜隨錨桿一同放入孔內,管端距孔底為50~100mm,桿體放入角度與鉆孔角保持一樣,安放后使桿體處于鉆孔中心;
(2)二次注漿管的出漿孔及端頭應密封,保障一次注漿時漿液不進入二次注漿管內;
四.張拉與鎖定
(1)錨桿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標定;
(2)錨固體及臺座混凝土強度均應大于設計強度的70%時方可張拉;